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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程序
 
(一)需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
  ⒈名称的变更;
  ⒉住所的变更;
  ⒊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;
  ⒋法定代表人的变更;
  ⒌经费来源的变更;
  ⒍开办资金的变更。

  (二)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
  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  ⒉合法有效的变更依据。

  (三)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程序
  ⒈申请;
  ⒉受理;
  ⒊审查;
  ⒋核准;
  ⒌换证;
  ⒍公告。

  (四)收费
  1、依据
    1)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《关于批准收取事业单位登记费的通知》(财综字[1999]192号);
    2)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《关于事业单位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0]433号);
    3)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公布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》(财综字[2004]21号)。

  2、收费标准:变更登记费150元/件
发布时间:2006-8-17 10:23
信息类别:办事指南
信息来源:抚州市编办
发 布 人:抚州市编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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