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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
⒈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;
⒉有规范的名称;
⒊有规范的组织机构;
⒋有稳定的场所;
⒌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;
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
⒎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;
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(二)、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
⒈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(一式二份);
⒉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(一式二份);
⒊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批复;
⒋事业单位组织章程;
⒌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;
⒍拟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(包括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文件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照片三张);
⒎办公场所使用证明;
⒏个别单位需提交资质许可证等其他材料的,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。
(三)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程序
⒈申请;
⒉受理;
⒊审查;
⒋核准;
⒌发证;
⒍公告。
(四)、收费
1、依据
1)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《关于批准收取事业单位登记费的通知》(财综字[1999]192号);
2)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《关于事业单位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0]433号);
3)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公布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》(财综字[2004]21号)。
2、收费标准:初始登记(备案)费: 300元/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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